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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九江商标注册盲期?

作者: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4 08:44:01

九江商标注册盲期在你身边,只要你选择了注册商标,那么就避免不了注册盲期的存在,今天就来对它做一下了解:什么是九江商标注册盲期?如何避免九江商标注册盲期?所谓商标注册盲期,就是商标局网站已公开的商标有3-6个月的空白期查询不到,这段时间就是盲查期,需要指出的是,九江商标注册盲期内的商标信息,通常查询方式查询不到。

如果申请人想要申请某一个商标的话,就无法规避商标注册的盲期风险,从理论上说,商标注册盲期会长期甚至永远的存在,所以所代表的查询风险也就永远存在。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当你提交完商标申请后,半年左右就查询一次,如果查不到新增加的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因素,基本就已经避开了商标注册盲期的风险,剩下的就是等待审查了。商标注册盲期在你身边,所以,商标申请奉行的原则是“想好了就做”,这时运气往往站在您这边。

随着就业市场仍在反弹,许多人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但是否需要注册商标,标语或公司名称,取决于几个因素,特别是在试图保持启动成本时最小。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通常,如果您是第一个使用商标的人,则一旦您开始使用该商标来销售商品或服务,您就获得该商标的权利。注册不是严格要求,但注册商标有几个好处。

此外,与未能做到的损失相比,注册商标的成本相形见绌。以下是为什么注册您的商标是个好主意的几个原因。注册商标可提高您的业务价值互联网使许多行业竞争激烈。使用商标可以帮助您为您的业务打造品牌,并为客户提供在几秒钟内识别您的产品或服务的方法。

此外,注册商标是一种对贵公司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如果您想要出售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可能会提高销售价格。如果您不打算最终出售您的公司,但想要建立您的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允许您使用®符号,这会为您的业务增加合法性。建设性的,全国性的法律声明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时,其他人会“建设性地通知”您是该商标的所有者。

建设性通知是有价值的,因为如果其他人在商业中使用您的商标或与您的商标混淆相似的商标并将其带到法庭,您将无需证明侵权人在侵权之前已经实际注意到该商标是您的。仅仅停止和终止信件引用您的商标注册可能是阻止罪犯使用您的商标的强大动机。这对于防止他人稀释或彻底窃取您的品牌非常重要。此外,注册还可以帮助您防止他人使用可能与您的域名混淆的互联网域名。更强的保护注册五年后,您可以申请将您的商标声明为无可争议。这意味着您在法庭上最终确定了您对该商标的独家使用。

其次,最重要的是,如果您获胜,商标注册可能会让您收取三倍赔偿金和律师费。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商标已经注册,它将自动受联邦管辖,您可以将您的申请提交联邦法院,而不是州法院,这提供了许多优势,包括在州内轻松发现在替补席上排队和经验丰富的联邦法官。虽然在适当的情况下,即使对于非联邦注册的商标,也可能在联邦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但联邦注册是获得商标权利要求的联邦管辖权的最简单和最简单的方法。

什么可以注册通常,您可以为用于识别或区分您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单词,名称和/或符号组合注册商标。当用于识别服务(例如“Terminix”)时,它们被称为服务标记,但通常,服务标记和商标是相同的。除商标外,您的产品或服务的其他功能也可能受到保护,包括产品颜色或包装。

这些属性称为商业外观,也可以注册,但如果这些特征仅仅是功能性的,它们将不受保护。例如,您将不被允许注册瓶子形状,以便更容易抓住瓶子。注册您的商标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侵权诉讼,为您的公司增加价值,让您的竞争对手和公众了解您在自己品牌中的权利,并加强对您商标的法律保护,这是一个好主意。与未注册的潜在成本相比,注册商标的投资很少,并且与注册将为您的业务带来的潜在利益相比。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都规定在《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针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性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对冒充注册商标予以规定的是《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指使用未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时标明“ 注册商标”registered trademark 或者注册标记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概念,指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了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或搭配出现变动,这一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尽管二者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但实践中仍然有人将二者混淆。一些执法者认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实际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进行使用,而这一被改变了的商标应当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对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就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这一观点的根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规定。笔者认为,冒充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 registered trademark 使用的规定。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3个方面: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使用商标的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手段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予以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中找不到相关联的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派生出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从立法意图上看,禁止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不因此受到欺诈;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属于维护商标注册原则的禁止性规定,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严肃性。由于两者的违法主体、违法载体和社会危害性各不相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这两种行为设置的罚则也不一样:

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今后,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只需9个月,这确实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但也有人担心。他说得对。他的担心也不是“新”的。他们老了。商标注册申请确实在提速,但有时申请注册的方式并不顺畅。例如,如果你想申请某个图形或文字商标的注册,但相似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他们自然要对你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例如,如果两个申请人在同一个图形或文字商标上申请同一个或相似的商标的注册或者类似的货物,一个申请人肯定会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请人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提前使用他人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商标注册异议程序自然会启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局律师胡刚告诉记者。商标工作负责人和商标局对商标注册异议程序并不陌生,异议情况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过去,由于一些人的反对,商标从申请注册到取得《商标注册证》奋斗了三五年是很常见的。一些注册申请甚至因为这个原因“变黄”。根据现行商标法,任何人在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后,都可以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对商标注册异议进行初审并作出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予以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提起诉讼。

虽然这一程序只有几十个字,但在实践中,往往意味着三、五年的纠纷和诉讼。近两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修改《商标法》征求意见时提出,现行的异议程序过于复杂,审查期限过长,影响了申请人及时获得商标注册,建议简化程序。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恶意提出异议,拖延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的时间,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一些申请人被迫支付物业费,“花钱避灾”,以换取对方的无异议或取消已提出的异议。

因此,商标法修正案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了异议制度。一是简化了异议程序,规定商标局对异议进行审查后,直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商标局认为异议不成立,核准注册的,异议人可以要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或者未注册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其次,为减少实践中恶意异议的情形,以侵害在先权利为由提出异议的主体于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在上述四种情形中,提出异议的都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其异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但实际上,也有少数人只受利益驱使。虽然他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与自己关系不大,但也应尽量蒙混过关,造成异议申请出现异常。《商标法》修订后,堵住了漏洞,完善了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不过,业内仍有隐忧。随着商标注册异议程序的简化,未来商标注册纠纷的解决可能会相对顺畅、耗时。但由于异议程序的简化,一旦异议被驳回,被异议人的商标将被注册。此时,异议人可能难以申请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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