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个人商标续展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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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个人商标续展的具体作用

作者: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8 08:15:08

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共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申请,把材料准备好自己撰写,自己提交,这样做好处可以剩下代理费,但是需要很多精力来准备,第二种是找专利代理公司申请,但是需要缴纳专利代理费,这么做的好处,就是专利代理机构比较专业,如果是您的专利本身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般这种案子,专利代理公司会直接告诉你,这样的专利不会被授权,或者告诉你需要改进。

实用新型专利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申请阶段: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授权阶段: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开店做生意,开公司做老板,少不了的就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个人的身份证一样,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资质,那么如何申办营业执照呢?下面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1.营业执照的类型比较普遍的就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一般很多小店、餐饮和小卖部多是个体户,规模小,有家庭经营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和个体户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组织形态。

合伙企业:可以通俗理解成合伙人成立的组织形态,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常见的是有限合伙。有限公司: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申办营业执照,要清楚自己要申办什么类型的营业执照,小本经营的建议申请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若是想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注册有限公司。

2.如何申办营业执照申报营业执照有两种方式:网上全流程申报和预约前往窗口交材料。下面以申请公司营业执照为例,申办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先注册账户。2.在线核名和网上填报设立信息,下载企业设立申请表电子PDF;3.核对填报的表单信息,在需要签名的地方用数字证书签名;4.确定签名无误在线提交企业设立申请;5.等待系统审核,驳回则需修改提交,审核通过则可领取营业执照;6.领取营业执照。

如今,市场上比较有名的品牌永远不会只有一种商标。一些企业已经对文字商标进行了保护,并将对图形商标进行重新设计。有必要这样做吗?

一、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的区别:优点:表现力强;直观、艺术等特点;不受文字的限制,图案可以被大家理解,不受语言的限制。缺点:不利于寻址,一些比较抽象的图形难以描述,与文字商标相比不利于交流。优点:易于称呼和描述;表达意义清晰,易于传播;注册通过率高,审核时间相对较短。缺点:受地域和语言的限制,一些只能表示但不能表达的词语和商标不能很好地传达。

二、图形商标必须注册吗?对于预算有限的申请人,可以先注册文字商标,这样便于识别和传播,文字商标的重复核查相对简单,注册通过率相对较高。如果预算足够,你想进一步丰富商标,你可以注册文字和图形。但是,这两种商标应单独注册,可以提高商标通过率,节约考试时间,使使用灵活方便。

三、九江商标注册流程:查询:一对一即时回复(QQ微信)风险评估:提供商标查询风险评估报告;确认注册计划:商标顾问和申请人确认注册计划审核文件:内部审核后提交申请人确认并盖章。

四、申请提交:当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主要时间节点:商标局受理后,受理函签发时间约3个月,商标局实质审查时间约6个月,初审公告时间约3个月,签发函时间约1个月,整个过程约12个月。

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规定没有区分异议、撤销、注销程序中的商标使用和侵权行为中的商标使用,而实践中不同程序中的商标使用因其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

这里仅讨论维持商标权所需要的商标使用。从商标法保护九江商标注册成功以后的目的出发,维持商标权所需要的商标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在中国真实使用。维持注册效力的使用必须是在中国的使用。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域外的使用不能产生在中国维持其商标权的效力。同时,注册商标必须被真实地用于商业活动中,即其使用必须是能够发挥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

如果仅是为了规避3年不使用注销的规定而象征性地使用,不构成商标法所要求的商标使用。如欧共体《商标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未将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真正使用于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连续中断5年的,共同体商标应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受到制裁,除非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德国《商标法》第26条(1)规定:以对因注册商标所产生之请求权的主张或注册的持续有效取决于商标已投入使用为限,商标必须由其所有人在国内真实使用于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有未使用的正当理由者除外。

英国《商标法》第46条(1)款(a)项将自注册程序完成之日起5年内,注册商标所有人或经其同意者未在英国在其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真正使用,并且该未使用缺乏正当理由,作为注销注册的理由之一。我们认为,强调真实使用是必要的,建议《商标法》修改时将条例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纳入其中,并增加在中国真实使用于注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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