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个人商标变更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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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个人商标变更有哪些好处?

作者: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9 08:58:41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以其独特的区别特征将商品与消费者联系起来。九江商标注册中可能含有或者全部为常用词汇,商标所有人不得排斥他人对该常用词汇的正当使用,正当使用要求使用人善意、不作为商标、仅用作说明描述自己的商品并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解。常用词汇因被用于商标而具有的第二含义受法律保护。

区别特征不明显的商标,法律保护限于他人不得单独或突出地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名称。企业名称不得许可给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具有法人人格特性,是企业对外交流时之法律名称;因而,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势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后,被许可人仍然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该企业适当的经济损失。

如今国家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压力,出台许多新政策扶持计划,其每个城市都有相应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下面让我们随着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是2018年新公司注册可享受税收优惠:

1、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微型公司注册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公司注册,按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了小型微型公司注册后税收负担。

2、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与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公司注册,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与收费减免。

3、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和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4、国家鼓励中小型公司注册按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虽然这4项优惠政策现在还未有明确的解读,但许多大城市其实早就开始实施这4项政策。

专利有很多种,外观专利就是其中一种,相对于其他的专利,往往容易被忽略,事代办小编就来说下申请外观专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设计要点,尽量简写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2、找创新点,取小单元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3、部件申请,优于整体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4、若无必要,不用色彩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5、形状创新,申请形状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异议变成摇钱树:就在商标申请人备受漫长的商标确权周期的煎熬,被商标壁垒堵在市场门外苦不堪言的情况下,有一批商标异议专业户却异常的活跃。这些专业户有的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有的利用异议程序敲诈对方当事人,被异议人为能早日走出异议沼泽,只好花重金买异议人撤销异议。法律设置的异议权成了他们的摇钱树。

实际上,这种商标异议的恶意是非常明显的,例如,有一位公民,一次就批量式地向商标局提出50个商标异议。于是就使50个正在等待确权的商标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中。其中一个被提异议的企业,其商品因无注册商标被商场拒之门外,现已在仓库积压了上百万的商品,企业领导急得上窜下跳。于是,这个企业千方百计、四处托人与异议人交涉,希望花钱买得对方撤销异议,但要求写出字据。异议人却表示:我从不留字据,咱们到九江商标注册大厅,你一手交钱,我一手交撤销异议申请书。

目前,许多企业就是被这种一手交钱、一手撤销商标异议的异议专业户摆弄于股掌之上,一边是被异议的商标,短时期内无法取得核准注册,另一边是没有注册商标,商品进入不了市场,为了早日摆脱困境,只好接受敲诈勒索。如此,也必然使商标管理机关原本已经沉重不堪的行政审查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是否设立简易程序面对商标注册异议存在的问题,人们一方面抱怨商标管理机关行政效率太低,一方面又无可奈何。因为法律规定的异议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商标管理机关亦在努力提高审查效率,但是,也只能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努力。

有关人士指出,只有程序而没有效率,等于失去行政能力。现有的商标管理机关的机构和编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法律虽然设置了异议制度,但是不够完善,只规定了初审公告后3个月为异议期限,没有规定行政审查裁定的期限,异议案件不分难、简一律排队,加之内外贸把注册商标当成市场通行证的做法损害了商标自愿注册的原则,都加剧了商标异议情形的恶化,无形中损害了市场环境和相关企业的利益。

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增加管理机关编制来提高行政效率,显然是不切实际的,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请求立法机关通过相应的形式对异议申请人的资格做出限定;比如提升异议的门槛,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比如设立商标异议简易程序,避免疑难案件与简单案件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排队等待;比如设定一定的条件,强化识别恶意异议的功能;比如制止内外贸对商标自愿注册原则的修改等等,以改善商标注册异议的恶劣形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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