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 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共青城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共青城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作者: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3 08:05:33

九江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对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而言,办理商标注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最后不一定能注册处成功。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以免最后因为不符合相关法规被宣告无效,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熟知商标注册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于商标无效宣告、商标驳回案件等知识有深究。小编提醒您宣告商标无效有利于保护商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商标无效宣告有什么好处?

(一)避免恶意使用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使用的驰名商标,容易混淆或误导消费者,导致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损,该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防止他人恶意注册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申请注册该商标。明知他人使用的在先商标未注册而进行抢注的,原商标所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不予注册。

(三)保护国家地理位置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并非来自该地理标志所指地区,容易误导消费者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继续有效。

(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已经过初审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若不同的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初审并公告在先申请的;同时申请的,初审并公告在先在先使用的。被驳回的申请不予公告。

(五)维护商标注册的公平性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商标无效。

由此商标无效宣告的作用,需要引起各企业的重视。商标是企业打造品牌的重要武器,提醒您注重商标的作用,加快商标注册的步伐。

被异议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首页);

二、评审材料目录;

三、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正文);

四、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被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五、商标不予注册决定原件及商标局寄送商标不予注册决定的信封;

六、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除商标不予注册决定原件及商标局寄送商标不予注册决定的信封外,其他材料均应提交一式两份。另外,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证据交原异议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副本及时送交原异议人,要求原异议人在收到不予注册复审答辩通知书以及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证据材料。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标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商标。有两种商标可以转让。一个是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另一个是未核准的九江商标注册申请。那么,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呢?

1、商标的转让可以撤销。在特殊情况下,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例如,商标权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或者商标权人未及时申请变更而随意变更注册商标信息,或者商标权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及其商品粗糙、劣质、欺骗性强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商标易被商标局撤销,将严重影响商标的价值。此时,寻求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将承担巨大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种族歧视;有些商标未经注册,如无明显标志;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占已经使用、注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不得认定为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宣告无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潜力,也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失效,商标权极不稳定。

3、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期限很短的,自核准之日起十年内,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者六个月撤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中,最好检查转让的商标是否仍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商标注册等更新,防止商标专用权转让很短,或者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4、商标权未及时清偿的,拍卖或者变卖商标,以抵偿商标权人的债务。因此,商标权人原则上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商标后,转让商标的,必须经被许可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将拒绝转让申请。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如果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受让人接受商标转让时只会承担很大风险。

办理九江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宜,可在商标局或商评委做出决定前撤回申请。企业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可是却因为某些因素打算放弃注册该商标,有没有办法办理商标撤回?应该怎么办理呢?下面一一作出解答: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申请人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办理流程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四、申请手续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五)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五、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发放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一)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二)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三)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版权所有:九江福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